闪婚妻子“怀孕”后产下的婴儿竟是花钱买的!丈夫起诉

2022年的情人节对于林峰(化名)来说是一次“情人劫”。这天“临产”的妻子高兰兰(化名)不告而别回到云南,随后发来龙凤胎的照片告诉林峰,这是他的孩子。数月后,高兰兰带着花费3万多元买来的婴儿回到林峰身边,直到亲子鉴定证实无血缘关系,林峰选择报警,高兰兰因涉嫌收买儿童获刑7个月。

经人介绍相识5天后登记结婚

11月8日,记者来到福建泉州晋江,见到了林峰和他的父亲。林峰老家在安徽宿州市,现在和父亲一起在晋江经营一家废品回收站。自小就在泉州长大的林峰和父亲一样,皮肤黝黑,话不多,从手上的伤口和有污渍的衣服看得出,林家家境一般。

林峰称,高兰兰老家在元阳县,他与高兰兰结婚是经高兰兰同县邻乡一个村民龙某介绍的,对此龙某还收取了3万3千元婚姻介绍费。后来林峰因婚姻破裂向龙某要回介绍费未果,双方便打起了官司。

有关这场官司的(2023)云2528民初264号判决书显示,云南元阳县人民法院依法明确的事实包括:2021年3月4日,林峰和高兰兰经龙某介绍认识,短暂相识后于2021年3月8日登记结婚。经协商,林峰为此支付高兰兰家彩礼款22万零600元,支付龙某婚介费3万3千元,婚姻存续期间高兰兰又以各种名义向林峰借款13万元。

林峰表示因为家境一般,自己还有个弟弟,所以在老家结婚压力较大,需要有单独的房产及相对高额的彩礼。当时去了云南见到高兰兰,高兰兰老家在大山深处,林峰觉得她比较朴实,于是听信了媒人的说法,转账给高兰兰家人20万元首批彩礼款后,两人迅速在云南当地登记并领了结婚证。

林峰和高兰兰及龙某签署的婚姻介绍书显示,不得任何一方毁约,如果男方毁约,所支付的钱物开支分文不退。如果女方反悔,所收男方钱物全额退赔。一年内如果男女双方发生矛盾,介绍人可以从中帮助协调。

元阳县人民法院认为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传统婚姻介绍具有一定现实意义,但高额婚介费和彩礼款不为法律提倡。

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龙某介绍的对象高兰兰并无组建幸福家庭的诚意,在共同生活的短短一年中,多次向林峰高额借款,并在怀孕后未经原告商议自行返回老家失联,致双方婚姻关系破裂。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林峰组建家庭初衷未能实现,因而婚姻介绍未能成功。法院终审判决,要求龙某返还林峰婚介费2万元。

“临产”前不告而别花3万元买婴儿

前述判决书还提到,2022年2月14日,高兰兰在林峰不知情的情况下返回了云南,返回时已有身孕,高兰兰在生育孩子后无法联系。林峰报警后经派出所民警联系,高兰兰表示不愿意再继续维持夫妻关系。

从2021年3月到2022年2月,林峰和高兰兰之间发生了什么?林峰称,自2021年4月起,高兰兰告诉林峰怀孕了,这期间林峰向她索要过相关医学证明,但被以各种理由推脱。林峰说,看着她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相关的怀疑也就淡了。

林峰提供的二人聊天记录显示,2021年10月开始,高兰兰回到安徽宿州老家由婆婆照顾,这期间高兰兰的小姨多次陪同高兰兰前往老家附近的江苏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就诊。高兰兰告诉林峰,自己怀的是双胞胎,并发给林峰多张彩超等证明,但相关报告的姓名栏都被遮挡。

高兰兰提供给林峰的相关截图显示,她的预产期为2022年1月22日,但直到当年2月高兰兰仍未分娩。林峰称,因再次索要医生证明及医生电话,双方发生争吵,考虑到高兰兰临产,当年2月13日高兰兰在安徽老家被小姨接走,本约定次日回家却失去了联系。

林峰表示,当时通过警方了解到高兰兰来到了徐州观音机场,并拒绝向林峰透露去向。一份当年2月14日中午出具的报警登记表确认了这一说法,该表显示观音机场候机楼派出所在接警后,经电话核实,高兰兰情绪稳定,人身安全,且表示不愿向林峰透露其行程。

林峰表示因工厂开工,无法抽身前往照看,就委托父亲去了云南,但没能看到女儿。两个多月后,高兰兰带着一个男婴返回泉州,并称还有个女儿在老家。但经过十余天的相处,林峰就觉得男婴既不像父亲,也不像母亲。林峰称,高兰兰的姨夫告诉他孩子是买来的,他便去做了亲子鉴定,发现二人的确不是亲生父子关系,便在泉州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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