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丽致婚纱摄影攸县店欺骗消费者,消费者无知情权

我是2015年9月30日交的4000元照婚纱照,国庆后才照的,10月11日照的,18号选照片,25号门店一个人给我发短信说因为严重亏损,已经移交给原始经营者,但是婚纱照做好后会快递给我们(地址都没问我们还说快递给我们?)。

看到他们发的信息不久,我就马上打电话报警了,110那边说今天已经有几个受害者报了警,警察过来后看了我当时的交款收据,上面只写了收了4000元,另外一张产品协议门店没给我们,他们说这样不好怎么做,要我看看能不能联系更多的受害人,只有达到一定的金额,派出所才给立案,否则我们只能吃哑巴亏了。目前能确定的受害人还只有6人,请问要如何解决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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