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被强奸新情况,女h曝光,更糟糕的事情正在发生孩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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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没想到却变得非常尴尬。

这一切都是由于过度的贪婪和缺乏满足感造成的。

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导致该男子被判处三年缓刑和四年缓刑。这甚至可能会导致很多人效仿。


值得注意的是,当女子第一次报案时,警方的第一反应是要求双方先尝试调解。如果男方同意了女方的要求,那么所谓的“暴力罪”可能就不存在了。

此案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很多网友都用一句话“请先生,请死吧”。虽然荒唐可笑,严重偏离案件的实际轨迹,但却真实反映了一些人的心理。


最新进展是,该男子被拘留111天后,双方再次坐下来谈判。据了解,听证会是闭门举行的,以保护该女子的隐私。

法院的态度是建议双方和解,尽量化大为小,化小为小,因为目前的情况对男方来说不太有利。


如果女方不签署同意书,硬要称之为强奸,男方就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当然,即使女方原谅了男方,男方也并没有完全解脱,因为犯罪成立后,即使受害人原谅了加害者,处罚也不是取消,而是可以减轻或者减轻处罚。轻松处理。

男子目前情况:

该男子已被拘留100多天,强奸罪名基本成立。

该男子的律师表示,从案件材料来看,这并不构成犯罪。

因此,该男子的家人计划在庭审后表示不认罪。


8月24日,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法院审理了此案。庭审结束,只有双方律师和被告人甄先生参加。该女子及其家人和亲戚没有参加。

庭审的最终判决尚未得出,但据该男子的律师介绍,庭审进行得比较顺利。甄先生的母亲表示,如果儿子被判无罪,她也可以上诉。

根据法院的建议,希望男女双方能够私下协商,最好男方能收到女方的谅解书,才能获得较轻的刑罚。

同时,法院认定,女方亲属表示可以接受调解,但推定是男方应该要求赔偿和宽恕。

根据以往的经验,法院主动要求原告出具谅解声明的情况极为罕见。这说明这起案件影响力非常高,法院并不想违背“民意”,希望将案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女子目前情况:

该女子本人因迟到而没有参加法庭听证会。

审判开始,但该女子和她的兄弟迟到了,法庭工作人员拒绝让他们进来。该男子的母亲表示,如果她的儿子被判无罪,她可能会不高兴并提出反诉。

订婚第一天,这对夫妇在婚房里发生了性关系。

该男子后来因未能及时将女子的名字列入财产申报中而被指控犯有强奸罪。

本来,按照两人的婚约,结婚一年后,房产证上就会包含女方的名字。

但由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女方父母立即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并支付20万元彩礼。

男子答应了,并写了一份承诺书,但女子已经报了警。

婚约还规定,如果男方在婚前后悔,女方不必退还订婚期间收到的10万元彩礼。如果女方在结婚前后悔的话,必须退还订婚期间收到的10万元彩礼。



案件回顾:两人相识后,女子曝光

甄先生和吴女士今年早些时候通过婚介机构认识。他们交往了三个月,玩得很开心,就准备订婚了。


2023年5月1日,相识三个月后,在双方亲属的见证下举行了订婚仪式。


5月2日下午,甄先生与未婚妻在父母购买的自家住宅内发生性关系。

吴女士的母亲随后以20万元彩礼向女子求婚,并在房子上署上她的名字。

事实上,该男子的父母花了40万元购买了这套房子,面积约为90平方米。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应归男方父母所有。

该男子今年27岁,他的家人可能也很担心。

该女子今年24岁,相貌端正,大学毕业,目前无业。

他的家庭条件一般,父母离异,有兄弟姐妹三个。也有传言称,这是他的第二次婚姻。

不过,这些传闻尚未得到证实。


此后,在5月1日的订婚宴上,双方家属一致同意,婚后一年将吴女士的名字写入房产证中。

订婚当天,男方支付了10万元彩礼和一枚戒指,并签订了协议。


整个过程看起来非常简单,没有任何麻烦。

然而,当两个人发生性行为时,问题就出现了。难道是因为这个男人太老实了?还是女方家人另有目的?

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女方家人找到男方,要求立即将女方名字登记在房子上,并报销20万元彩礼。

他们记录了他们的谈话,并记录了整个谈话。

一开始,男子的家人也同意了。录音后来意外地成为了证据。

然而,该男子的妹妹却出乎意料地不同意,感觉被骗了,最终没有在第二天中午12点办理提供姓名的手续。最终,事情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网友们是怎么说的

如果女方赢了,男方就会对以后的婚姻产生恐惧。网友George6dd说道。

不少网友站在该男子一边,认为她涉嫌“婚姻诈骗”或“诈骗”,真心不愿与甄先生同居。不然的话,他们也不可能在订婚的时候要求签协议,并且刻意记录谈判的过程,让甄先生开口说话。

不过,也有网友保持中立或站在女方一边。

记者此前也联系了该女子的家人。他们坚称他强奸了他们的女儿,而且她并非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该女子的家人也否认了他们报案的说法,因为他们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地契上,而且他们没有透露任何其他信息。

被告甄先生承认与未婚妻发生性关系,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网友“汗石六”提供了另一种信息。这位网友表示:“农村也有这样的人,女方订婚后,男方安排两个年轻人同住一个房间,大多数人都是半心半意的。是的,但也有女方拒绝的。””。

这是一个真实的现象。山西大同的“订婚强奸案”或许就是这样。也许她当时还不太愿意。

结论

大多数人认为“婚前同居”很正常,因此觉得可笑。但在这则新闻中,无论男女都是不正常的,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评判。

如果我们把他们的婚姻当作正常的婚姻,我们会觉得这违反了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礼仪。但如果我们把他们的婚姻视为一场交易,按照“一手付出,一手给予”的规则来衡量,那么我们对“最终的判决”就不会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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