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故事|FM:装满冥币的密码箱与十三年前神秘消失的男人


一名六旬老人,以“夕阳恋”为名,实施了抢劫杀害一对母女,劫得4万元现金的犯罪,后潜逃外地,隐姓埋名;13年后,他却又因“夕阳恋”诈骗多人钱财被捕。然而,面对一审的死刑判决,他却提出诸多上诉理由,要求二审法院从轻改判。面对这一跨越13年的系列犯罪,检察官能否揭开他的虚假面具,扑朔迷离的案情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李丽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二审复核期间,我们在看守所的讯问室见到了他。他个子不高,大约一米五五,面容比较像南方人。与一般的作案人不同的是,他首先抱歉的对我们说:“检察官,在看守所里没有染发的条件,没有好好整理自己,很抱歉”,随后给我们说起他在外面的日子,说总能把自己收拾的妥妥当当、干净利索,染黑的头发、洋气的背带裤、擦的铮亮的皮鞋,都是他自己的日常标配。

孀居多年、与两个女儿一同生活的刘梦云,对这个“市里来的退休干部”颇有好感。随着接触慢慢增加,再加上李正明偶尔借住在刘梦云家,两个人有了感情,并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但危险却就此开始了。

对于年过半百的刘梦云来说,2003年春节,将是她和李正明在一起的第一个新年。四口之家吃个圆圆满满的年夜饭,是多么美满幸福的事。然而,正当刘梦云和女儿们兴冲冲地筹备年货的时候,李正明却进进出出,表现出了反常的神秘和忙碌。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他的真实目的是骗取钱财。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他认定这母女三人是有些积蓄的,趁着过年筹备年货,他打算开始实施他的作案计划。

这一天,李正明找到刘梦云的大女儿杨春芳,对她说:“春芳啊,快过年了,咱的钱也有点紧,现在有笔大买卖你做不做?我认识一个人,专门做水产品的,你也知道,我退休前多少还是有点关系的,咱从他那儿低价进点海鲜礼盒,把礼盒作为年货,卖到市里的一些机关单位,这一进一出,可是能赚一大笔的啊。”

面对这个信誓旦旦的男人,想起他和全家人已经朝夕相处了大半年,母亲又对他非常信任和依赖,杨春芳并没有太多怀疑。她和母亲妹妹商量了一下,都认为这是个不错的赚钱路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事实上呢,这是李正明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筹划,设计的一场骗局。他的真实身份是一个只读过小学的农民,根本没有机关单位的工作经历。当时他要杨春芳筹12万,但是杨春芳实际只筹到了4万。李正明说,剩下的钱他来想办法,这个事情就定下来了。

一个月后,李正明找到杨春芳,说货已经联系好了,今天就能到,要她和自己一起去市里接货。吃过午饭后,杨春芳和李正明提前到了租好的房子里,等待交货。

路上,车路过一个杂货市场,李正明下车买了一把斧头。杨春芳觉得奇怪,李正明解释说,家里那把坏了,刘梦云让他捎个新的回去。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其实,这把斧头就是之后连杀刘梦云母女二人的凶器。李正明提前在市里租了一个房子。一开始,他想用进货的说法把杨春芳骗到这个房子里,并对她实行抢劫。但是因为他的身材矮小,而杨春芳身体比他强壮得多,他担心无法制服她,所以迟迟没有下手。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在出租屋里,杨春芳左等右等,交货的货主却迟迟没有出现。她有些不耐烦了。这时,李正明的手机突然响了。简短对话后,李正明告诉杨春芳,货车在路上发生了故障,不知何时才能修好。此时,杨春芳也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妹妹杨秀芳打来的。她说母亲刘梦云生病了,要她和李正明赶紧回家。眼看这场骗局泡了汤,李正明十分无奈。

回到家,刘梦云生病在床,杨春芳一边照顾着,一边和妹妹杨秀芳说,货没进到,她把4万元货款放在了卧室衣架上的包里。

此时,母女三人都没有注意到,李正明正悄悄的站在门外,把这些话一字不漏的记在了心里。

第二天,李正明再次安排杨春芳去城里接货。杨春芳等了一天,仍然没有接到货物。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个货物,这都是李正明设计的一个骗局。他一边用各种手段拖延时间,一边寻找合适的作案时机。

第三天,当杨春芳再次踏上接货路途的时候,李正明信誓旦旦的保证:今天货物一定到,不过可能会晚一点,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就不和你一起去了,你在那安心等着就好。

送走了杨春芳,李正明待在了家里。他伺机把那四万块钱弄到手,但始终没有找到机会。期间,杨春芳打过好几个电话催问到货时间,都被李正明找借口支吾了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终于,趁杨秀芳给全家人做饭时,李正明悄悄拿出了准备已久的斧子,狠狠地向她的头颈部砸去……一下,两下,直到杨秀芳不再挣扎。

听到了异响的刘梦云不安地喊了几声,却得不到回应。病中的她挣扎着从床上起身,却被闻讯赶来的李正明堵在了屋里。此时,红了眼的李正明再也顾不得大半年来与刘梦云的恩爱相处,他拿着一根绳子,死死地勒住了刘梦云的脖子……

深夜,杨春芳带着一肚子火气回到家里,映入眼帘的一幕却让她大惊失色:地上有多处血迹,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而那4万元钱,却和李正明一起消失了。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接到报案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但那时李正明已连夜潜逃了,警方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这个人非常狡猾,隐姓埋名,所以一直没有被抓获。


时间一晃而过。2015年6月,一名中年妇女匆匆来到招远市公安局报案,说她最近认识的一个人让她去小区银行门口送七万五千块钱,但她怀疑此人是骗子。说着,她打开了此人寄存在她家的密码箱,里面的东西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箱子里竟然满满的全是冥币!公安机关立即跟随这名女性到达约好的交钱地点,并将等候收钱的犯罪嫌疑人李德化当场抓获。

在审查李德化身份信息的时候,公安机关发现,这个李德化,就是涉嫌抢劫杀害刘梦云、杨秀芳的李正明!察觉身份暴露,李正明只好交代了杀害母女俩的事实。此时,距案发已经过去了整整13年。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他选择这个人群作为诈骗目标,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是她们都经历了不同的生活挫折,重感情、急于寻找合适的伴侣,所以容易上当受骗;二是她们的子女又大都不在身边,情感比较空虚;而且她们一般都有一定的积蓄,被骗后又害怕丢人、不愿意报警声张。据我们了解,在类似案件中,真实的被害人比查证证实的要多得多。

2014年,李正明继续冒充退休干部,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在多家婚姻介绍所登记,并结识了单身女性孙香。孙香很快被李正明的风趣幽默吸引,她甚至觉得,能在这个年纪遇上李正明,是她后半生的福气。在这场感情中,她全身心的投入了进去。另一方面,李正明了解到,孙香的梦想是想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却一直苦于资金不足。

心怀鬼胎的李正明发现了行骗的突破口,便开始了他精心设计的骗局。

他告诉孙香,自己认识了几个人,能用很低的价格买到房子。他希望孙香出5万元,剩下的钱他来补上,就当是两个人的共同投资。狡猾的李正明甚至还带着孙香去看了楼盘,选了户型。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李正明伪装了自己的身份,利用被害人贪图便宜的心理,以各种理由哄骗被害人交出现金,随后携款消失。

满心欢喜的孙香沉浸在对美好未来的遐想中,对李正明失去了最后一丝警惕和戒备。她把辛苦攒了半辈子的5万元钱郑重地交给了李正明。然而,接踵而至的并不是想象中的美好生活,而是消失得无影无踪的“亲密爱人”。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尝到了甜头的李正明发现不义之财来得如此容易,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在随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以谈对象的名义,用退休干部、军官的身份在多个婚姻中介机构登记,相继认识了多名中老年女性,通过花言巧语取得其中2人的信任,骗取现金数万元,诈骗的手段和孙香的情况如出一辙。

为了让自己的骗局更加真实,谨慎的李正明甚至设计了很多细节。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李正明诈骗作案时,准备了多个密码箱,特意在里面装上冥币和少部分现金,当着受害人的面打开箱子,露出里面的现金,然后把现金和密码箱钥匙拿走,只留下装着冥币的箱子让受害人代为保管。他甚至故意用水把冥币浸湿,让密码箱在重量上更逼真。随后,他以签买房合同急用钱、但自己没带钱为由让被害人送现金过来,以此骗取被害人的钱财。可以说,李正明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作案手法也越来越熟练。直到最后一位被害人感觉不对,打开了密码箱,他的骗局才被戳穿。

当公安人员在现场将李正明抓获的时候,他身上还带着刚刚从前一名受害者处骗来的7.5万元现金。2016年6月30日,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正明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就在所有人都认为,李正明将要为自己所犯的罪行承担责任的时候,李正明却提出上诉。那么他的上诉理由是什么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李正明一再强调是因为家庭琐事起了争执才在愤怒之下动手杀死刘梦云、杨秀芳,而不是抢劫杀人。对此,我们认真审查了全案证据材料,认为李正明事前准备了作案工具斧子、租赁了房屋用于抢劫作案、虚构事实诱骗杨春芳离开等等,这都是他精心预谋的,绝非其所辩解的激情杀人,其与被害人也没有所谓的“矛盾”。因此我们认为,李正明的这条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一计不成,李正明再次提出,自己已经75岁,不适用死刑的观点。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上诉人在案件办理期间提出,自己是1942年出生,不是1943年生人。

对这一问题,检察官非常重视,专门到上诉人所在的村找到村书记及村会计取证并查找、拍照提取了上诉人的常住户口登记表,证实他出生于1943年,实际不满75岁。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从该案的情节来看,该案性质非常恶劣,依法应从严惩处。一审法院综合考量上诉人所犯罪行,对其量刑是适当的。因此,上诉人这一上诉理由也是不能成立。

2016年12月2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个长达13年的案子终于画上了句号。

但检察官的思考并没有就此停止。让人颇感不安的是,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却能够多次以虚假的退休干部身份征婚、骗财骗色,并屡次得手,在婚介市场上,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婚姻中介等场所存在着以下两点问题:一是客户身份信息常常非实名登记,为某些人实施犯罪提供了便利;二是婚姻中介为尽早收到中介佣金,常常不核实真实情况,随意发布虚假的婚姻信息,导致更多的人上当受骗。我们建议,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婚介机构的清理整治,规范营业行为;另一方面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切莫放松警惕之心,发现可警求助,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少来夫妻老来伴,当子女成家立业后,不少老人却因丧偶或离异过着“空巢”生活。许多人渴望能够找个伴儿共度晚年。据介绍,利用空巢老人的这种心理骗婚的现象并不罕见。检察官在办理这起案件后,就深有感触。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李丽:

在这里,我们衷心祝愿每一位鳏寡老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安享晚年。也希望老年朋友们健康快乐、平安一生。

(注:本案中除办案人员外,其余皆为化名,图片部分源自网络)


播音|王蓉蓉

撰稿|王蓉蓉程莉莉

制作|刘璠

监制|徐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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