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强原名叫孙祥,在市经委工作,因经委主任的名字也叫孙祥。孙祥便向公安局申请改名为孙强。改名时,负责户籍的民警王雨风是孙祥的发小,孙祥要求王雨风为自己办理一个孙强的户口和身份证,把原来的孙祥的户口和身份证都保留下来。几年后,连孙强自己也几乎把孙祥的身份忘记了。
孙强在经委工作期间,经人介绍和外贸公司专业英语翻译于春梅恋爱结婚。夫妻两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孩,家庭生活很美满。于春梅并不知道孙强还有一个孙祥的身份,二人登记结婚转眼五年了。
五年前,孙强申请停薪留职下海办起了一个房地产公司。正好赶上房地产市场膨胀的时机,几年下来就赚得沟满壕平,成为远近闻名的富商老板。
两年前,孙强到阳山市谈一笔业务。对方公司参加谈判的女秘书李小兰长得十分漂亮,并善解人意,孙强对这个女孩一见钟情。李小兰也被孙强的仪表所吸引,更被他的财力所诱惑。当孙强要求与李小兰建立朋友关系时,她非常痛快地答应了,二人很快就成为情人。
李小兰成为孙强的情人之后,二人如胶似漆,难以分舍。孙强对李小兰说:“小兰,我在山南市有妻子,叫于春梅。我和妻子有一个女儿,我不想和老婆离婚,只想和你长期保持情人关系。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
李小兰搂着孙强的脖子,说:“老公,你别糊弄我。我把身子交给你的时候,我还是处女,你不能对我不负责。我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很幸福,我不能离开你。当情人太委屈,我必须和你结婚成为夫妻。如果你和我结婚,我同意你与前妻保持情人关系,但我必须成为正统。”
孙强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叫孙祥的户口和身份证。他对李小兰说:“你和我老婆不在一个城市,不如我用另一个身份和你在阳山市结婚,你自然就是这个身份的正式妻子,我也不用和老婆离婚了。我给你买房子、安家,和你一起过日子,只是我得两头跑,你不能限制我。”
李小兰想了一会儿,说:“你老婆知不知道你还有一个身份?”
孙强说:“她不知道,这个身份连我自己几乎都忘记了,多少年也没用它。”
李小兰说:“这样也行。不过,你必须每周保证回家3天。”
孙强说:“我肯定经常回这个家,至于什么时候回来,住几天你别限制太死。我有那么大一个公司,事多,不能保证每周都能回来。”
李小兰同意了孙强的要求,二人便在阳山市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孙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使用的是孙祥的身份。
孙祥在阳山市给李小兰买了一处别墅,登记在李小兰的名下。还给李小兰买了一辆宝马汽车,帮助李小兰取得了驾驶执照。转眼间两年过去了,李小兰给孙祥生了一个儿子,夫妻俩感情很深,日子过得挺兴旺的。只是孙强需要在在阳山和山南两座城市之间跑,生活挺累的。
一天晚上,在山南市的家里,孙强和妻子于春梅亲密了好长时间,感觉特别累,很快就进入深度睡眠状态。正在酣睡中,孙强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老公老公我爱你……”。这个电话铃声很特别,孙强睡得太深,没有听到。
于春梅顺手接起电话,还没有打招呼,电话里就传来一个女人的焦急声音:“孙祥,你快来吧。儿子发高烧住院了,医生说挺重的。”
于春梅说:“你打错了。”随手把电话关掉了。
过了一会儿,电话又响了起来,孙强急忙起身接电话。他压低声音说:“这么晚了,你怎么把电话打家里了?”
李小兰在电话里说“孙祥,没有办法,儿子病了,医生说挺危险的,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快来吧。刚才我打电话,你没接,可能是你老婆接的电话。”

孙强捂着手机,转身看了于春梅一眼,发现她正闭着眼睛睡觉。就轻声地说:“你别着急,我马上赶过去。”
孙强穿上衣服,轻轻地开门出去。他到车库里把汽车打着火就开了出来,却看到妻子于春梅站在门前。
孙强打开车门,不自然地对妻子说:“一个朋友的孩子住院了,我得去帮忙。”
于春梅冷着脸说:“她说那个孩子是你们的儿子。”
孙强着急,说:“你别瞎说,等我回来再和你掰扯。”
说完,孙强一踩油门就开走了。
孙强在阳山市的医院里呆了一个星期,儿子终于病好出院了。在此期间,于春梅打来多个电话,孙强都借故未接。
儿子出院这天,孙强对李小兰说:“小兰,这次回家我老婆肯定要查我。弄不好咱俩的事得露馅,你得有心理准备。”
李小兰头一歪,说:“露馅就露馅,我和你是正式登记的婚姻,我怕什么。反正你是我的丈夫,她愿意怎么着都行。”
孙强苦笑着离开了李小兰,回到山南的家里发现,于春梅面色憔悴,脸瘦了一圈。
孙强小心地问道:“老婆,你怎么啦?”
于春梅把一迭照片扔在孙强的面前,孙强一看,原来是自己在阳山医院和李小兰护理孩子的照片,不知于春梅是怎么搞到手的。孙强的脑袋“嗡”地一下就大了。
孙强刚下海的时候,于春梅利用了自己父母和亲属的不少资源帮助孙强开拓了事业,孙强今天的事业有于春梅的一半。正因为如此,于春梅在孙强的公司里注册了50%的股份。孙强现有几千万元资产,其中有于春梅的一半。
孙强看到照片,冷汗一下浸透了全身,他坐在地板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于春梅说:“孙强,我和你一心一意过日子,帮助你打理公司的事业,你却背着我在外面养小三。你能对得起咱们的家吗,能对得起咱们的可爱女儿吗?”
在事实面前,孙强不得以承认了自己用另一个身份与李小兰结婚的事情,他要求于春梅原谅自己。
于春梅冷笑了一声,说:“孙强,你有什么资格让我原谅?既然你不爱惜我们的感情和家庭,我可以随你的愿,但我必须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你等着吧,法律会向你讨公道的。”
不久,于春梅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起诉孙强犯有重婚罪。同时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自己与孙强离婚,判决李小兰名下的别墅属于自己与孙强的共同财产,并要求法院判决孙祥与李小兰结婚期间的共同存款和其他财产中的一半属于自己和孙强的共同财产,总价值达350万元。另要求法院判决分割自己与孙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并包括孙强房地产公司的资产和股权。

法庭上,孙强对自己犯有重婚罪认可,对于春梅的离婚要求和财产分割要求也表示认可。但他认为:“我和李小兰已经登记结婚,我使用的是孙祥的名字,李小兰是初婚,她不构成重婚罪。”
李小兰自我辩护认为:“我除了和孙祥结婚以外,没有其他人婚姻,我不属于重婚犯罪。我与孙祥的结婚登记,孙祥使用的身份证和户口都是真实的。于春梅以孙强的名字起诉他重婚,但我的丈夫叫孙祥,与孙强无关。我是依法登记婚姻,应该受法律保护。我的儿子是依法结婚后生的,他的生存权利应该得到保护。我与孙祥结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与孙祥的婚姻关系没有解除,我家的财产于春梅无权要求分割。另外,我的别墅是婚前孙祥赠与的,属于我个人财产,于春梅无权索要。”
于春梅在辩论中发言说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孙强和李小兰以李小兰是初婚而不构成重婚罪的抗辩理由不成立,李小兰以无效婚姻关系取得孙强赠与的财产数额较大,其与孙强在重婚期间形成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强赠与给李小兰的财产至少应该向原告返还一半,孙强只有权处置自己的那一半。孙强与李小兰在重婚期间形成的所谓夫妻财产,也有一半属于原告与孙强共有。至于李小兰认为她与孙强重婚期间生育的儿子应该保护其生存权利一事,原告认可。孩子是无辜的,但这种抚养义务应该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于春梅的发言令旁听人和法官感到非常惊讶,这位职业女性对法律研究的程度不低于专业法律工作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一)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应准许离婚。第四十六条(一)规定: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孙强以违法保留的孙祥身份证和户口与李小兰办理的婚姻登记因违法而无效,应该予以解除。孙强明知自己有妻子却与李小兰登记结婚,构成了重婚罪,依据刑法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李小兰明知孙强有婚姻关系,却同意孙强使用非法保留的孙祥的身份与自己结婚登记,亦构成重婚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因孙强重婚事实成立,准予于春梅与孙强离婚。
于春梅与孙强的共同家庭财产及企业股权和资产6800万元,于春梅分割3400万元。李小兰名下的别墅归李小兰所有,李小兰向于春梅补偿房屋价款300万元,另补偿其他财产价值50万元;判决孙强因重婚行为赔偿于春梅350万元。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公安局注销了孙祥的户口和身份证,将王雨风从公安局除名。
孙强的房地产公司股东会接受了孙强辞去董事长职务的申请,选举于春梅担任了公司的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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