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尔吉布森的电影《勇敢的心》中的反派,英格兰国王长腿爱德华,为了招募英格兰贵族离开温暖的故乡去征服苏格兰,不仅给予土地,还授予了新娘的初夜权,也因此主角华莱士的老婆,遭遇英国士兵的无情杀害,还有许多苏格兰姑娘的初夜被夺。
于是威廉华莱士一怒之下率领人民揭竿而起,是一部史诗级的战争电影,在影片中提到的初夜权又成为领主权,出现于中世纪的西欧,指的是农奴,结婚时,老婆必须先让领主第一晚,其实也不止欧洲,古代全世界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习俗。
那么问题就来了,到底初夜权是真的还是假的?为什么会有这么荒谬的传统呢?
在故事开始前,我们得先聊聊中世纪的欧洲。那时西欧没有什么真正大一统的国家,都是松散的王国组织,而这些王国又是由许多庄园组成,过着小国寡民的日子。
一部成员的阶级像是金字塔一样,顶端是国王,下面是贵族与骑士,最底层的是农奴。而所谓的初夜权,是领主的权利,指的是庄园内的国王或领主在领地内的居民结婚时可以在新郎前,先和新娘共度春宵,夺取新娘的第一次。
不过,在法国大哥面前,初夜权这个概念和真爱一样,很多人在谈,但很少人真的见过,只是作为一种传说,在民间流传至今,也没有任何正式的文献证明初夜权真的存在。
初夜权的概念,起源于1527年,一位苏格兰作家说初夜权也存在当地,直到马尔科姆三世继位后,在皇后的支持下,劝说了底下的贵族放弃者野蛮了传统。
因为初夜权的行径相当龌龊,因此很快传播出去不足几十年。大多数人都相信中世纪曾有过初夜权的传统,特别是一些偏远的地方,如苏格兰、爱尔兰与威尔士,欧洲的启蒙时代,强调理性和科学,认为知识可以解决人类的问题。与此对比,中世纪者被认为是黑暗时期,因此启蒙时代作家很喜欢丑化中世纪的黑暗时代,强调自己的优越性。
初夜权最早记载是,古希腊历史之父亚里士多德记载,他提到,今年埃及、利比亚一带当地人举行婚礼的晚上,新娘和宾客轮流发生关系,是婚礼的一部分,宾客则以银币或其他礼物祝福他们婚姻。
隔壁的古巴比伦也很奇葩,妇女不管是贵妇还是平民,一生一定要到伊斯塔神殿和别的男子度过第一夜。因为在古巴比伦人的观念中,女人属于神和神庙的,是对神的献祭。另一方面,他们也认为女性的给出第一夜后,才能得到正当的老公。
因此这就使的初夜权变成了女性的成人仪式,普通女子必须遵守,并非用强制权权威的手段逼人就范。
同样,根据马可波罗记记载,十三世纪的中南半岛不论怎样的女性在出嫁前,都必须先给国王初夜权。如果国王喜欢,就可以占为己有,充实国王的后宫。如果不喜欢,那么就可以与别人结婚。
国王也会给予一些资金补助,而初夜权的执行者也不是仅限于国王或领主,古代的神权社会很多,初夜权也是由宗教人士执行。在印度,马拉巴尔国王新婚后的前三天,甚至要把皇后送去祭祀,那还要付十元金币的礼金。
除了统治阶级的国王,祭司,也有让婚礼的宾客执行的。
中国婚礼传统的闹洞房,是为了除邪去煞,求个吉利。利用闹洞房热闹,驱赶洞房内的妖魔鬼怪,但另一个目的也与性教育有关。
古代封建社会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来说都是禁忌,许多新婚夫妻对性一无所知,为了避免不知如何下手,闹洞房阴错阳差地被赋予了性教育的意义。亲友团要不准备道具,要不就准备春宫图,有的还直接现场指导。一直到现在,中国还是不少地方,以闹洞房之名,趁机性骚扰的新闻。
我们前面讲了不少世界各地的初夜权,但绝大多数都是文学作品,或是口口相传,缺乏证据,无法证明初夜权真的。
马俊亚发表篇期刊《近代苏鲁地区的初夜权》但在2013年,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马俊亚发表篇期刊《近代苏鲁地区的初夜权》上面资料极为丰富。讲了中国苏鲁地区也,就是江苏北部与山东南部一带,佃户娶妻,还得先让地主睡过。
从地理上来看,苏鲁地区因为黄河水患,自古就是多灾之地,经常洪水过后,接着蝗虫过境,最后是粮食减产。最长一次灾荒在清朝时期,持续十六年,这段期间,苏鲁农村为了自保,普遍的军事化,当地士绅阶层取代官僚阶层管理当地农村的大小事,便持续到民国。
民国又遇到抗战,中央政府权威下降,管不到农村,苏鲁地区都是军阀控制,苏鲁农村还是掌握在有钱的大家族土豪手中,成为有武装的土皇帝,这些农村里曾有大批的佃户,有点像是封建时代的庄园。地主有权处理农村内的大小事,这些土皇帝,哪管这么多礼义廉耻,吃向极为难看。
因为苏鲁地区的土地主、乡绅等多种身份处于极为强势的地位,作为弱势一方无力抵抗。这一种初夜权是畸形的社会经济结构所造成,他们利用国家的庇护纵容。对佃农进行惨无人道的欺压,这就与宗教信仰无关了,纯粹是个人的私欲。
1950年,共产党赶走了国民党,打土豪,分田地,斗倒了这些地主。
这些恶霸的结果可想而知,佃农被欺压了这么久,这些土豪乡绅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我们大致了解初月权后,接着就可以来探究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习俗。世界各地都有初夜权的传统,因此初夜权起因可以追溯到母系社会,没有固定的伴侣,也不知道孩子的爸是谁,反正就一起一样。血缘关系主要通过母亲来确定,因此是以母系为主。
但随着农业发明和畜牧业的发展,人类生产提高私有财产也随时出现,如土地、牲畜和谷物,这这些都可以传代。因此,父权制度逐渐形成,转变变为男性社会,人们也开始寻找稳定的配偶关系,以确保后代的协同和财产的传承。
这时也出现了抢婚,强壮的男性需要强大的武力和人丁,把女性也当成私产,这才能确保自己的私有权。这可能是初夜权的起源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道德观逐渐建立起来,到最后,法治社会的形成,初夜权消失在历史舞台,变成口口相传的传说。
之所以西欧初学权在启蒙时代重复江湖,是因为中世纪的嫁娶税。顾名思义,中世纪的农奴如果要嫁女儿,必须支付给领主一笔钱。因为封建体系中,农奴是领主财产的一部分,女儿嫁出去了,少一个人会影响劳动力,所以要收榨取税。
如果不久榨取税,两人婚姻并无法获得领主的认可,因为嫁娶税属于苛捐杂税的一种,而代表领主对农奴各方面的控制。后来,一些民间文学作品把嫁娶税扩大成了初夜权,或是把偶发事件描绘成了普遍案例。
那会不会发生?我想娶老婆,但我没有钱交嫁娶税,所以把老婆初夜权交出去,其实仔细想想,这也不太可能发生。因为中世纪的欧洲人是不洗澡的,卫生条件差,加上营养不良,身体干瘪为主,对这种脏兮兮、浑身异味的村姑,领主应该是没什么兴趣。
假设真的是天生丽质的美女好了,也用不着等到新婚之夜,凭借找个借口就可以占为己有了。因此初夜权在古代肯定是有,但不会见于法令,只限于偶发于个别古代领主或者恶霸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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