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4济宁的一位网友在《问政山东》网络问政平台留言:2022年3月,自己在嘉祥县一婚纱店打算租赁婚纱。老板表示,如果有特殊情况订金可退,于是交了500元订金,并且签了合同。然而,截至目前,由于特殊原因并未实际租用婚纱,但店家却拒绝退还订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帮助解决退款问题。

收到留言后,嘉祥县安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婚纱礼服店退还留言人订金400元。


闪电新闻记者王文陆王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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