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90后已婚妈妈与00后男友同居生子,被判8个月

因法律意识淡薄,90后未离婚妈妈与00后男友同居生子,被判8个月!

据上海青浦区检察院介绍,2012年,21岁的柯慧琴与其丈夫劳凌相识,两人于当年年底在老家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婚后二人共同养育两名子女。直至2017年10月,柯慧琴随同劳凌一起到上海务工。来到上海不久,柯慧琴偶遇了男子萧涵。萧涵2001年生,比柯慧琴小10岁,但性格沉稳,柯慧琴与他一见如故,不久便无话不谈。而萧涵不知其已婚,两人经常相约外出、吃饭逛街。


直至2018年5月,柯慧琴与萧涵在外并肩行走时,偶然与丈夫劳凌迎面撞上。劳凌见妻子与其他男性举止亲密,当即雷霆大怒,回家后和柯慧琴大闹一场,强行将她带回老家。柯慧琴返回老家后不甘于整日做饭带孩子,又对丈夫的行为感到愤怒,倍加思念萧涵,一怒之下,离家出走,返回上海。

因柯慧琴法律意识淡薄,她自认为与丈夫分居就代表离婚,于是回到上海后找到萧涵与其同居。当时萧涵不明真相,且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同样法律意识薄弱,便与柯慧琴同居,而未提及领证及结婚事宜,因此也不知柯慧琴尚未离婚的真相。

柯慧琴与萧涵在一处出租屋居住下来,该小区邻里关系和睦,见新搬来一户人家,便时常有人前来串门。柯、萧二人对外以夫妻相称,邻居们见他俩举止亲密,同进同出,交谈中对对方父母、工作情况都十分了解,只当这是一对合法夫妻。


2019年6月,柯慧琴与萧涵产下一子,幼子出生后,二人由于工作忙碌无暇照顾孩子,遂决定由柯慧琴将孩子带回老家与其父母共同照看。而直至一年后孩子需要上户口,柯慧琴才想到要与劳凌办理离婚证,而当劳凌听说妻子这些年在外的经历后,毅然决定报警。

经审查,柯慧琴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后柯慧琴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考虑到其幼子年龄尚小,不适合长期离开亲生母亲。因此,青浦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后,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予以缓刑。法院已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柯慧琴户籍所在地法院也已判决准予其与前夫离婚。


有很大一部分朋友脑海里一直和上述当事人一样存在一个误区:“分居超过两年就代表自动离婚”!其实不然,不管分居多少年,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分居两年仅仅代表夫妻二人关系可能已经破裂,但离婚的话,要么起诉离婚,要么协议离婚,只有办理了离婚手续,才算真正的解除了婚姻关系。当然,相对应的,还有另一个坚信“办酒席就等于结婚了”,一部分人在旧的观念里还没有改过来,尤其是偏远地区的一些老人。但没有领结婚证,你俩就是没结婚,都属于未婚。

很多网友都在问,为什么男的在外面养小三生孩子没事,女的就是重婚罪呢?

其实,不论男女,只要在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有事儿,需要受害人按重婚罪提起诉讼。现实中大多数男方在外出轨,仅是偷偷摸摸或不敢光明正大一起生活,更不敢对外宣称为夫妻,所以很难找到证明是重婚罪的证据。换句话说,本案柯某二人即使他们做了夫妻才能做的事情,甚至生儿育女了,只要不对外说他们之间是夫妻关系,重婚罪这个罪名就奈何不了他们的,毕竟婚内出轨怀了别人的孩子这种新闻也不少见。但是这柯某就非要和别人说他们是夫妻,这不就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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