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女子结婚37年去补办结婚证时,竟然发现丈夫结婚对象是弟媳


4月4日,河南焦作的孔女士和她的丈夫,在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遇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事实——37年的婚姻竟然从未正式登记成功!更令人发指的是,孔女士丈夫的结婚对象,竟然是自己的弟弟!

孔女士哽咽地告诉记者:“我们两个人结婚都快40年了,可是现在才知道我们根本就没有结成婚姻关系,就等于是连个名分都没有。“


究竟发生了什么?原来,孔女士丈夫的弟弟在2005年要结婚时,发现自己年龄不够,便偷偷使用哥哥的身份证,和妻子一起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后来,弟弟又在同年8月用自己的身份证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在9月再次用自己的证件复婚。


如此一来,民政局的记录上显示,孔女士的丈夫早已与弟媳结了婚,而孔女士与丈夫的婚姻登记却一直处于“未婚“状态。


令人不解的是,按理说,办理结婚登记时,民政局工作人员理应检查申请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以确认双方的婚姻状况。可在这起案件中,工作人员竟然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直接就给了弟弟结婚证。

事后,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以前婚姻登记都是手工填写,没有电子化,很难核查申请人的真实婚姻状况。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人提供的证件看起来没有问题,工作人员就会直接办理登记手续,根本不会多加核实。

可想而知,这种粗糙的登记方式,不仅让合法夫妻蒙受了多年的“身份危机“,也给婚姻关系的维护带来了极大的困扰。更令人担忧的是,还有多少类似的案件存在,却鲜为人知。

专家表示,民政部门必须严肃问责相关工作人员,查清责任归属,并从制度层面着手,切实加强婚姻登记的审核力度,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会再受到侵犯。同时,还要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力度,尽快帮助受害者恢复正常的婚姻状态。

这起离奇的“人证不合“事件,再次暴露了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漏洞。我们也不禁要问:如果当初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尽到应有的职责,是否就不会发生这起闹剧?又或者,如果孔女士和丈夫多年前就发现这一问题,是否能够及时纠正?婚姻登记的失职,不仅破坏了正常人的家庭生活,也可能产生更广泛的社会影响。

有网友表示,这种低级错误实在让人不齿!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底是怎么管理的,竟然连结婚登记这种最基本的工作都做不好。

也有网友认为,这无疑是一起典型的制度漏洞导致的惨剧。单纯责怪工作人员是不公平的,关键在于婚姻登记制度本身存在严重问题。

还有网友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对此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尽快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避免更多无辜者遭殃。同时,也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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