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贵州一县长与妻子离婚,邓小平却下令将县长逮捕,为何?

1952年的春天,位于西南大区的贵州发生了一件大事,贵州省绥阳县县长李民与妻子丁华离婚,这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却引来了邓公的雷霆大怒,并下令将李民逮捕,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桩离婚案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秘密?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这桩离婚案背后隐藏的“歪风邪气”。


1950年10月6日,昌都战役爆发,西藏地方当局的分裂主义分子,企图脱离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在入藏的必经之路昌都设防,阻挡解放军入藏,面对如此情况,邓公和贺元帅联名下达命令,要求参战部队全力歼灭藏军,10月19日,我军第18军势如破竹,打的藏军溃不成军,成功解放昌都,10月24日,在我军的乘胜追击下,藏军残部也都放下了武器,自此,昌都战役以我军胜利而告终,这场战役历时18天,共歼藏军5700多人,粉碎了分裂分子企图以武力阻止解放军解放西藏的阴谋,也为后来的西藏和平解放打下了基础,1951年4月22日,分裂分子代表:阿沛.阿旺晋美来到北京,与我党中央经过协商后,决定以邓公提出的十项条件为基础,签订有关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1951年,12月,我国先遣部队陆续进驻西藏各个地方,自此,西藏全境获得解放,邓公作为本次解放西藏的主导者,有着不可磨灭的功劳。


本就是西南大区军政领导人的邓公,在和平解放西藏后,又重新回到了西南大区主持工作,那时的新中国刚成立2年,一切都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老百姓和干部也都进入到了新生活当中,作为西南大区的最高领导,邓公每天都会细心观察:干部们的生活作风和地方上的社会风气,按理说:新中国好不容易才建成,人民也都实现了自己当家做主的愿望,本来应该居安思危,埋头苦干的建立新的中国,但是邓公这一观察,却发现了一些“歪风邪气”,而且这些“歪风邪气”还大多滋生于干部队伍,就是所谓的“婚姻改组风”。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一时间,全国都进入了一个离婚高峰期,西南大区也不例外,这些离婚群体大多都是:原先封建包办婚姻中的受害妇女,还有被地主,恶霸强行纳为妾室的妇女,她们都通过婚姻法获得了人身自由,并重组了一夫一妻的新家庭,过上了正常的婚姻生活,但是国家提倡婚姻自由的同时,一些歪风邪气也随之滋生了,一些干部进城后,享乐的想法日益增长,在看到那些打扮的漂亮时髦的女青年后,一些思想上把持不住的干部,就会嫌弃自己乡下的发妻,以此来为自己找新欢做托词,甚至还以莫名的理由,单方面向自己的乡下妻子提出离婚,转而迎娶自己的新欢,为了整治这些不正之风,国家制定了一个“二五八团”的规定:只有县团级以上,并且有8年军龄的25岁未婚人士,才能结婚,但是这项规定却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对,无奈之下,国家只好放宽条件:只要与发妻离了婚的,就可以重新结婚,两年以上没有联系的,则视为离婚,此规定一出,许多干部便抓住了其中的漏洞,一边跟新欢谈情说爱,一边等待着两年的期限,有的甚至连两年都等不了,就跟新欢偷偷结了婚,这种“婚姻改组风”当时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发生,西南大区是最为严重的,一个市里面9个市委员,其中有7个都在闹离婚,可见此问题的严峻程度,为了批判和改正这股错误的干部婚姻观邪风,邓公在1950年6月6日的重庆市第二次代表会议上指出:我们的干部队伍里,思想腐化太过于严重,尤其是男女关系上最为严重,婚姻改组风就是歪风邪气,我们不得不重视警惕起来,在会议上,邓公狠狠的批评了这些干部一顿,并要求西南大区的所有干部学习婚姻法,消除错误的婚姻观,通过学习婚姻法,西南大区干部群体中的“婚姻改组风”,得到了显著的成效,但是还有一部分干部顶风作案,为了换取一个自己满意的妻子,不惜以身试法。


1952年的一天,邓公刚刚结束会议,准备动身回曾家岩休息,车子没开出去多久,就被一段妇女的哭泣打破了寂静,邓公俯身看去,只见机关接待室前,一个女人一手拉着一个小女孩,一手拿着一封信在嚎啕大哭,嘴里也不知道在嘟囔着什么,机关接待室的同志对此也无能为力,只能不停的安慰着妇女,但是越安慰,那妇女哭的就越狠,在看到邓公的车后,那妇女更是直接扑到了车的前面,拦住了邓公一行人的去路,起初那女人并不知道这是邓公的车,她只知道车里坐着的是一位领导,所以才敢以身拦车,事情发生后,邓公让司机小李下车询问原由,女人见到车上下来了人,便连忙下跪继续哭泣着,小李赶忙扶起了她,并告知她:车里坐着的是邓公,在得知车里领导的身份后,女人停止了哭泣,并将手里的信交给了小李,说清了自己的情况,随后小李将女人所说一五一十的告诉了邓公,邓公听完大发雷霆,立刻命人将那个妇女送去了西南妇联,看着那密密麻麻的七页诉状,邓公立刻拨通了遵义专区公署的电话。

原来,这个女人叫丁华,是贵州省绥阳县县长李民的妻子,这个李民,邓公倒是略有耳闻,他本是山东老解放区的乡干部,新中国成立后进了城,当上了绥阳县的县长,但没想到的是:当上县长后的李民,思想迅速堕落,竟伪造一份离婚材料,将发妻子女丢在山东不管,自己则在城里娶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这段本该是佳话的感情,却因为李民的“饱暖思淫欲”,而成了丁华一生的悲哀,她出生在农村的一户贫困家庭,所以根本没有读书的机会,但是那时候山东被定为了解放区,所以受到了中央的格外重视,我党派出了大量的干部前往山东开展革命工作,还开设了学堂教百姓们识字,丁华学习非常刻苦,很快就掌握了很多的基础汉字,而且还学会了党的进步思想,为了培养新的干部,我党挑选了一些进步青年,去县里参加地委举办的工作培训班,丁华自然也在其中,李民则比丁华参加革命的时间要早,这次培训班负责主持工作的就是李民,当时的女干部非常少,再加上丁华年芳18,出落的非常漂亮,所以李民这个单身汉就春心萌动了,开始想尽办法接近丁华,但丁华觉得李民是一个油嘴滑舌的人,不但对他毫无感觉,甚至还有些反感,虽然她刻意与李民保持距离,但李民还是会经常用各种理由来接近她,因为入党一直以来都是丁华的梦想,所以李民就投其所好,以入党介绍人这个身份,对丁华连哄带骗的,说了一大堆的海誓山盟,最终丁华招架不住,答应了李民的追求,1948年,两人正式结婚,婚后丁华还为李民生下了一个女儿,不久后,济南战役,淮海战役相继打响,作为干部的李民也需要前往前线,这对新婚燕尔就此分开,虽然丁华对丈夫并不满意,但他至少是一个愿意为国家而牺牲的人,所以丁华愿意带着孩子在家,等待丈夫的凯旋归来。


淮海战役结束后,李民给远在山东老家的丁华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待战斗总结完毕,就能回家团聚了,看到此信的丁华,心里非常的感动,但是淮海战役的胜利,并不代表全国的解放,所以解放军还需要迎接下一场的战斗,而李民也就自然回不了家了,南京解放后,丁华再次收到了李民的来信,信中写道:部队马上要进军大西南,解放云贵川,待一切平息,就回家团聚,这时候的丁华已经完全将心寄托在李民身上了,作为一名革命干部,丁华当然懂得“没有国哪有家”的道理,所以她并不责怪丈夫,反而在心里默默祈祷丈夫能平安归来。

在邓公和刘元帅的带领下,解放军一路势如破竹,挺进大西南,一路推到了贵州绥阳县地界,而李民也因表现出色,被上级任命为了绥阳县的县长和法院的院长,因为解放西南持续时间较长,而且态势比较紧张,所以丁华很长时间都没有收到李民的信,再一次收到信,已经是两年以后了,安定后的李民寄给妻子的信中写道:我已被任命为绥阳县长,待剿匪工作完成,便接你们过来团聚,看到此信后的丁华,再也忍不住抽泣了起来,心中满是对丈夫的思念,还有对未来好日子的期盼,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此信之后,丈夫李民就跟人间蒸发了一样没了音讯。

当上县长后的李民非常神气,刚入绥阳县时,所有百姓都拿着旗子迎接他,四处都是欢迎他的标语,因为县委书记一职暂时空缺,所以也由李民暂时担任,可以说在绥阳县,李民已经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就连老战友都笑他:这下成了绥阳的太上皇了,起初李民还能本着正直的革命精神,兢兢业业的工作,但当“婚姻改组风”刮到绥阳县,他看到很多干部都纷纷与发妻离婚,迎娶城里的漂亮姑娘后,李民那颗“正直”的心,也开始忍不住躁动了起来,一次,李民看上了一个师范毕业的19岁女教师,为了把她弄到手,利用县长身份威胁姑娘的父亲,而且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了一份绥阳县法院开的证明和公函,山东肥城的法院并不知情,就这样给李民开出了与丁华的离婚证明,拿到证明后的李民,迅速与女教师结了婚,而另一边的丁华在接到法院的通知后,整个人都懵了,为了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丁华带着女儿就踏上了去绥阳的路途,可令她没想到的是:李民还真的又娶了一个妻子,而且还说她们母女是神经病,让法警赶她们走,悲痛欲绝的丁华带着女儿不知该去哪伸冤,后来,她听说国家在大力推行婚姻法,她知道邓公在重庆西南局主持工作,于是她便带着女儿前往重庆,去寻找邓公主持公道,这就有了上面讲的以身拦车那一幕。

那七页密密麻麻的诉状,写满了一个女人的委屈和悲痛,作为最高领导的邓公,在得知了来龙去脉后大发雷霆,立刻拨通了遵义专区公署的电话,要求立刻缉拿绥阳县长李民归案,并将其押往重庆等候听审,1952年5月,重庆法院开庭,在大量的证据和丁华的指认下,李民承认了自己的所有罪行,1953年1月2日,批判李民重婚罪的大会在重庆铁路局礼堂举行,为了做到杀鸡儆猴的效果,邓公特意要求西南大区的所有干部都要参与其中,一时间大会的参与人数高达2000多人,最后在大会结束时,公布了法院对李民的处决通知:因李民涉嫌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个事件是“婚姻改组风”的最典型案例,再加上邓公的亲自审讯,使得此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也正是如此,才让“婚姻法”被大家重视起来,男女才能实现平等,看到这可能有些朋友会问: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婚姻案,能让邓公亲自审讯?

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为了贯彻“婚姻法”的推行,“婚姻法”的出现,就是为了维护弱势的女性群体,而且“婚姻法”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但是颁布之后,却受到了很多的阻碍,尤其是那种封建思想浓厚的农村山庄,虽然中国各地都得到了解放,但是封建思想却有着上千年的历史,想要一朝抹去,那是很难的,尽管国家为了“婚姻法”的实施,做出了很多的工作,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在当时也只是纸上的东西,一些偏远地区的山村,依旧盛行着包办婚姻,很多妇女因此受到了迫害,难得有一些接受了新思想的女性,想要开始新的生活,却被封建思想扼杀在了摇篮里,其实早在解放之前,就有很多妇女为了婚姻的自由做出反抗,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封芝琴抗婚案,因此:为了更好的推行“婚姻法”,也为了杀鸡儆猴,维护党纪国法,所以才有了邓公亲自审案这个最典型的事例。

时至今日,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已经成了常态,但这都是前辈们牺牲了自己的幸福,才换来如今的岁月静好。

1952年,贵州一县长与妻子离婚,邓小平却下令将县长逮捕,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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