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57岁男子利用“谈对象”诈骗,被刑拘!你见过吗?

2019年12月16日,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西城中队民警根据报案人李某某提供的线索,快速出击,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军抓获,破获一起诈骗案。

受害人李某某称,其与“潘某”是通过征婚广告认识开始交往,交往中“潘某”编造要投资临猗县潘记服饰商店和盐湖区北城锦绣花城商店,急需用钱,骗取受害人李某某13000元。过了一段时间李某某打电话找“潘某”要钱,“潘某”称自己在忙,随后就把其电话和微信拉黑了。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军(男,57岁,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人,2008年1月份因涉嫌诈骗罪被盐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2017年5月份再次因涉嫌诈骗罪被盐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8年6月份至10月份,自称叫“潘某”,以处对象谈朋友为名,编造虚假投资骗取受害人李某某13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军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深挖中。

免责声明:本文章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